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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發現我看書的習慣很差,很喜歡很晚等愛樂電台爵士樂節目開始的時候看。
大家也知道,電台爵士樂節目都是凌晨才開始,不過那個時候比較安靜,比較適合看書。
而這本書我也沒有專心在看,明明才三百頁的書我居然花三天才看完(一般不會超過兩天)
我覺得大概看書背的介紹,就可以知道全部的劇情,而且又是平鋪直述穿插搞笑。
感覺是一本勵志小說,而我就是不喜歡類似心靈雞湯那種東西,所以囉,沒啥感想。
再加上我買的這本是初版,不知道是譯者還是校對沒弄好,有些句子就是怪怪的,
雖然是不影響整本書的內容,但可能是跟我上一本看的小說Level有差距吧。
而且書看多了,自然就會挑剔一下。書中爆點不多,頂多一開始車禍,其他都還好。
看到最後我都有點不耐煩了,因為劇情時在是太好猜,沒有甚麼驚喜。
我倒覺得比較適合上廁所的時候看,拿這本書看來笑笑殺時間囉。
並不是說我很機車,但這本書真得挺貴得,內容又不怎麼樣,不太值得買,
去圖書館借來看就好,或是跟我借。結局,就不要講吧,讓你自己去探索啦。
至於是否能喚醒那些窩在電視前的沙發馬鈴薯呢,對我好像沒差,所以見仁見智囉。
要我列個心願清單,我第一項應該是去英國念書或遊學吧(不過應該不太可能,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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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lz00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